日前,石嘴山市惠农区园艺派出所走进一个哭哭啼啼的小男孩要“自首”。原来,是小男孩从妈妈钱包里“偷拿”了20元钱,被妈妈发现后让他自己去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知晓来龙去脉后,耐心地教育了孩子,让他写下保证书并给妈妈道歉。这位妈妈的做法,您认可吗?
正能量小Q
在很多人看来,7岁小孩“偷拿”家长20元钱让去派出所“投案自首”有点“小题大做”,可事实上,此举也有可取之处。
俗语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古人也云,“物虽小,勿私藏。”青少年阶段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孩子有坏习惯如果不及时纠正,长大后就可能做一些更出格的事。从这个角度讲,这位妈妈重视孩子“三观”教育的态度值得肯定,她用自己鲜明的态度和行动告诉孩子是非对错,有利于孩子树立规则意识和行事准则。
现实中,面对孩子的错误,家长说教时常“失灵”,而老师的教育往往更管用。究其原因,是孩子心存敬畏。所以,面对孩子“严重”的不良行为,家长在耐心教育的同时,利用有利条件下点“猛药”、出点“大招”,让孩子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以达到及时根治错误思想和行为的效果,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总之,这位家长的初心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在没有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我们理应予以理解。
漫画 陈郁
红辣椒小杠
近些年,类似事情并不鲜见。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父母们想要现身说法、教育孩子的初衷没有错,可是,有人考虑过一个幼小孩子的承受能力吗?
当他一个人走向派出所时,心里该有多害怕?严厉惩戒甚至恐吓的背后,又会给孩子留下什么样的童年阴影?我们不否认,教育需要适当的惩戒和处罚,但是,过度的吓唬就是在消耗彼此之间的爱,不仅会严重影响孩子的安全感,而且不利于塑造儿童的心理品格。艾尔菲·科恩在《无条件养育》里将“恐吓式教育”做法叫做“爱的撤回”,也就是暂时性的情感抛弃。虽然是暂时的,对孩子的身体也没有造成损害,但是这种暂时的情感抛弃是比体罚更为冰冷、伤害更大的惩罚。有句话说得好:“塑造孩子行为最好的时机是在孩子做对事的时候,而不是在犯错之时。”让孩子记住做对事的美好感觉,其实更有利于保持良好行为的稳定。
再者而言,总带孩子去派出所处理“私事”,是不是有点过度浪费公共资源的意思?所以,无论于公于私,这种教育方式都值得商榷。(虎权 贺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