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王莹)4月14日,记者从宁夏农业农村厅获悉,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宁夏农业农村厅坚持把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创新建立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六项机制,着力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立补民生短板“最初一公里”机制。坚持“自主、自治、自愿”的原则,引导农民针对生产生活的难点问题,提出需要办理的事项,再经村级组织讨论,自下而上筛选确定本村2021年度要办理的事项,充分发挥农民在“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农民群众自主决定所办实事。
建立分级负责机制。建立自治区、地级市、县乡三级负责机制,各级事项由同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主抓,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监督协调任务落实,村“两委”组织实施,村监会监督,村民投工投劳建设。
建立统筹兼顾机制。项目谋划与城镇建设、交通、生态环境、水利、科技等工程项目紧密结合,相邻的2-3个村可共同谋划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类项目,形成部门之间和区、市、县、乡、村之间有效衔接。
建立“五级”清单管理机制。按照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清单管理要求,由村到乡、县、市、自治区,逐级对事项进行梳理分类,形成“五级”清单,经同级政府审定或自治区党委农办审定后实施。
建立项目“编号管理”机制。加强已建成项目的运行管护,将行政村“一村一年一事”项目按年份进行编号,建立项目数据库,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一年接着一年干,确保干一件成一件。
建立项目长期规划推进机制。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着眼乡村整体建设,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围绕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环境提升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建立项目长期规划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打造一批特色突出、带动明显,可复制、能推广的示范村。
据悉,今年全区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共确定事项2107件,较上年增加217件,增长11.5%;投资概算25亿元,较上年增加5.4亿元,增长27.6%。其中:基础设施事项1125件,占比53.4%;产业发展事项477件,占比22.6%;公共服务事项209件,占比9.9%;乡村治理事项261件,占比12.4%;农村改革及其他事项35件,占比1.7%;自治区级办理事项29件,地级市办理事项33件,县乡村级办理事项2045件。目前,各项办理事项已全面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