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1年1月31日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截至1月29日18时,共收到提案807件。根据《提案工作条例》和《提案审查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共立案593件,其中,有199件同类提案合并为68件处理,清单式提案478件。未予立案214件,立案率为73.48%。立案提案中,委员个人提案479件,集体提案114件。按类别划分,经济建设方面225件,占立案提案的37.94%;政治建设方面13件,占2.19%;文化建设方面144件,占24.28%;社会建设方面152件,占25.64%;生态文明建设方面59件,占9.95%。未予立案的提案,部分将作为委员意见建议转送有关部门参考,或建议提案者修改完善后,作为平时提案提交。
大会闭幕后,提案交由承办单位办理。本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提案,将按照有关规定作为平时提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