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闫文丽)记者3月17日从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局)获悉,近日,宁夏市场监管厅依法对擅自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两家公司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分别处以1600元和1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国家新《专利代理条例》实施之后,宁夏首次对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是未取得专利代理执业许可、以经营为目的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行为,俗称“黑代理”。它们有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名字,但本身未取得专利代理执业许可。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一直是专利代理行业顽疾。
我国《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代理专利申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业务,违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宁夏市场监管厅自2019年开展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按要求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专利代理“挂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营范围含专利代理但没有取得专利代理资质的60家机构进行通告,对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涉嫌专利代理行为的80余家相关企业进行实地排查。同时规范专利代理行业行为,先后组织全区12家专利代理机构、30余名专利代理师开展自查自纠、签署执业承诺,约谈6家专利代理机构。在监管方式上,宁夏市场监管厅正逐步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从被动监管转向主动监管,从主要运用传统手段监管转向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