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金融服务工作,加快推动土地权改革发展,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乡村振兴局及宁夏银保监局五部门出台了《金融支持土地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围绕土地权改革,探索综合运用多种政策资源,合理调配金融资源,全面改进和加强土地权改革金融支持和服务。
聚焦土地权资源要素赋能,《指导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金融资源倾斜支持,大力创新符合土地权项目属性、模式和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切实提升融资便利性,降低融资成本,为我区土地权改革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立足注重服务实体、坚持注重实效、坚持防控风险等基本原则,《指导意见》指出,各部门、金融机构要通过健全金融组织服务体系、切实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借力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等方式优化土地权改革金融服务。聚焦重点加快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指导意见》提出,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丰富完善土地权金融产品,在继续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基础上进行业务创新,探索开展“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和农村土地整治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质押融资模式。不断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和还款来源,满足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在健全完善土地权融资配套服务机制方面,通过有效发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功能、健全土地权融资风险缓释和补偿机制、健全完善土地权抵押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培养专业化金融人才队伍等措施,为土地权改革相关项目和主体提供高效优质、成本较低、风险可控的综合金融服务。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与自然资源、发展和改革、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和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激励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机构和人员办理土地权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支持区内土地权改革发展。(记者陈瑶张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