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同事,工作之余聊聊家常、相互委托临时看管财物是很平常的事情,但让银川女子代某没想到的是,此举却为家中招来了“贼”……11月17日,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发布这起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范某某到代某所在的公司部门工作。因代某对范某某照顾有加,二人成为“好姐妹”。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今年2月27日,范某某与代某及同事外出推销业务,代某上厕所时委托范某某为其看管手提包,范某某却趁机拿走代某手提包中的家门钥匙。当日15时许,范某某谎称要带孩子看病,请假后来到代某位于银川市金凤区某小区的家中,用偷拿的钥匙开门入室,盗窃两枚金戒指、一对金耳钉、一条手链、3部手机及其他物品。后将盗窃来的部分黄金首饰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位于同心路的一家金店,3部手机以15元顶账给某手机店给自己的手机贴膜。次日,范某某上班时将代某的家门钥匙压在其电脑键盘下,并向领导提出辞职。
代某回家后发现家中有被翻动过的痕迹且有物品丢失,想起范某某曾问过她家的具体位置,也知道其曾购买过一些黄金首饰,遂打电话报警并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范某某的相关线索。范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赔偿了代某的损失并取得谅解。
该案经金凤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近日金凤区法院对范某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判处范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记者王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