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从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办理了宁夏首例疫情期间校外违规培训监管公益诉讼案。
据悉,金凤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媒体了解到,10月28日、29日,金凤区教育局分别接到市民举报,反映金凤区工业园区有学生聚集,疑似开展培训活动,存在聚集性疫情风险。金凤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迅速出动,对金凤区工业园区两起疑似培训活动进行联合执法。
经金凤区检察院调查核实,2021年7月,鸿石文化艺术培训学校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金凤区工业园区设立培训机构,招聘教职工30余名,非法对外招收高三年级学生150余名,集中培训音乐、美术、舞蹈等课程;9月,刘某某在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金凤区工业园区设立培训机构,招聘教职工10余名,非法对外招收高三年级学生90余名,集中培训语文、数学、外语等课程。
10月17日,银川市发现一例区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10月21日发布第12号公告,明确要求全区行政区域内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暂时关闭。但截至10月29日,上述两个培训机构依然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师生进行线下集中培训。
金凤区检察院调查清楚后,结合收集固定的证据,经分析研判,决定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为增强办案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邀请了群众代表、律师和行政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公开听证会。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向金凤区教育局、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查处无证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表示将立即行动,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和教育教学秩序。(记者 王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