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律师和调解员这么一讲,我终于听明白了,我的想法的确不合适。”近日,在彭阳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当事人王某表示理解,并放弃了变更房屋所有权的诉求。一站式、低成本、多元化、高效率,成为彭阳县各级调解中心调处矛盾纠纷的“新密码”。
王某与前夫张某于2018年离婚,两人婚姻存续期间有一处拆迁安置房,至今房产证上仍然标明属双方共同所有。今年王某以不想与前夫有任何牵连为由,要求将此房过户到自己一人名下,为此两人闹得不可开交。调解员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由彭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当日值班律师、调解员等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该房屋属于移民拆迁安置房,王某与张某仅享有房屋居住权,并没有处分权,不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经耐心释法明理,当事人王某终于释然。
今年以来,彭阳县司法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依托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综合平台,实现全县12个乡镇、162个村(居)“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覆盖。在县一级借助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接待导引、法律援助、律师咨询、人民调解、公证受理、行政调解等窗口,统一受理群众主动申请、部门转办、各乡镇矛调中心转交的矛盾纠纷,建立审核登记、梳理分类、精准指派和督察督办制度,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导入、一体受理、联动调处。
“调解中心延伸司法与社会调解组织衔接广度和深度,这样的模式可以有效弥补调解员法律知识的不足,在调解时遇到法律难题,可以直接向法律工作者寻求帮助,提高效率,也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加精准的帮助,促进基层矛盾的化解。”彭阳县司法局副局长张和凯说。今年7月以来,彭阳县各级调解中心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8件,“一站式”的调解为快速、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了低成本、多元化的解决渠道。(记者马忠)